面對一起續保寬限期外身故的理賠申請,保險公司最終選擇滿額賠付7萬元,并額外退還1.2萬元的保費。中國平安人壽持續為客戶“尋找理賠的理由”,踐行服務承諾。憑借良好的產品結構及服務品質,今年前5月平安人壽實現規模保費收入777.19億元,同比增長26%。
近日,平安人壽浙江紹興分公司受理了一起身故理賠案件,據稱客戶杜某于2009年6月14日患黃疸病身故,但由于受益人長年身處國外,直到今年5月底,才回國提供完整材料,申請理賠。
2001年4月13日,杜某投保了平安康泰終身保險,年交保費約2400元,基本保額2萬元,附加重大疾病3萬元,合計保額7萬元,保單有效期至2009年4月13日。在接報后第一時間展開的審核過程中,平安人壽發現杜某2009年4月13日保單滿期后,并未如期續保,并在剛好超過法定60天寬限期后的首日(即2009年6月14日)身故。
根據雙方2001年簽署的保險條款,因被保人在保險續保寬限期外死亡,保險合同應視為終止,平安人壽根據約定不承擔保險責任,可以拒付賠款。但平安人壽并未輕易發出拒賠通知,理賠人員仔細研究案件后,推斷黃疸疾病(非重大疾病)一般不會直接導致死亡,于是立即展開調查,主動前往醫院調閱杜某生前的住院資料,結果出人意外,杜某在2003年竟已被確診身患膽管癌。
原來為了杜某健康著想,家屬一直隱瞞其病情,當時也未提出相關理賠申請。根據杜某2003年得癌癥的事實(癌癥屬于重大疾病范圍),而非其后期患黃疸病的理由,平安人壽決定承擔保險責任,根據平安康泰終身保險條款約定,對此前未領取“重大疾病保險金”的杜某家屬,按2倍保額給付“身故保險金”4萬元,加上3萬元的附加重疾保額,合計賠付保險金7萬元。因該險種同時約定被保人初次患重疾后,免交保險期內余下的保險費。因此,平安人壽將杜某2003年患病后繳交的保費12080元退還受益人。
得到賠付結果通知后,杜某家屬特意趕到平安人壽致謝,“我們沒有想到平安不僅為我們爭取到了滿額的賠償金,連豁免的保險金也為我們客戶家屬想到,感謝你們對客戶的負責!”
據悉,平安人壽推出的“信守合約,為您尋找理賠的理由”服務承諾,具體指對所有投保平安人壽客戶,在合約范圍內遵循“客戶有利原則”,主動幫助客戶尋找賠付的事實及依據。今年以來,平安人壽借助服務承諾契機,堅持抓服務品質,持續推動業務健康、持續的發展,在多個重點城市呈現強勁增長態勢。
